【协会简讯】贵阳市政协委员:我会副会长冉茂志在两会上建议:——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021-03-01
新闻来源: 贵州省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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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在贵阳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我会副会长冉茂志代表民进贵阳市委员会作了《有效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土地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发言。


在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冉茂志委员说:“十四五”期间,是我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实施“强省会”战略的关键期,也是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加速期。如何处理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是我们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我们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市每年产生工程渣土及废渣约2500-3200万m3,其中拆迁垃圾约500万m3,处理方式除少部分由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场内工程回填外,其余均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资源化利用每年仅有50余万吨,仅占全部建筑垃圾的1%。与“十三五”规划提出的4个百万吨级建筑垃圾处理基地的要求差距较大。建筑垃圾治理已成为贵阳“十四五”期间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多头管理、底数不清,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涉及住建、发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还没有形成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产品检测、市场应用推广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有的建筑垃圾产生者自行填埋处置或异地倾倒,无法准确摸清建筑垃圾底数;缺乏有利于推动建筑垃圾治理企业发展的价格机制。

二、源头分类未落实,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全市建筑垃圾没有做到源头分类、分类堆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装修垃圾也未纳入渣土处置消纳体系;未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标识制度,再生产品未列入推荐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

三、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未纳入贵阳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全市建筑垃圾处理主要依据还是2007年施行的《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没有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而广州在2015年就提出,建筑废弃物处置补贴资金按再生建材产品中建筑废弃物的实际利用量予以补贴。

四、监督管理手段较单一。主要是线下巡查、举报等监管方式,无智能化、信息化的线上建筑垃圾监管信息平台;监管系统日常运行主要从渣土管理运行经费中支出,无专项预算;对运输车辆的管控主要是从车辆上牌和从业申请环节进行,仍有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的现象,路上监管有盲区。

针对以上四个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成立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制定贵阳贵安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逐步实现有序消纳、合理利用、规范管理。借鉴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经验,加快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相关标准,推动建筑垃圾治理法治化。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异地处置调剂补偿机制,转出地承担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费用,市直部门协调有处置能力的区进行异地处置。

二是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强化运输和消纳管理。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分类堆放点,实行源头分类、分别收集、分流运输、分级利用。推广电子运单制度,完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违规惩戒力度,规范建筑垃圾运输通道秩序。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和完善建筑垃圾消纳处理价格标准和价格调整机制,并将消纳处理费用纳入工程预算。规范消纳场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严格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粉尘、噪声,防止二次污染。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经费补助、低息、贴息等政策推动建筑垃圾产业化,设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特许经营竞争、运营监督、市场准入退出、履约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等机制,鼓励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海绵城市工程中率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再生产品。

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全面管控。建立健全动态、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摸清建筑垃圾底数,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再生等全过程开展无缝化监管,进一步完善政策宣传、公众举报、实时曝光、意见建议的渠道。